各有关单位:
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》的有关要求,按照2015年度创新基金管理工作部署,现对2013年度立项尚未验收的创新基金项目开展验收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验收对象:
2013年创新基金立项且尚未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;
二、验收材料准备
1.验收申请书(系统中生成);
2.验收总结报告;
3.专项审计报告;
4.创新基金立项合同及证书;
5、创新基金首款拨付证明(银行进账单);
6、项目执行期内的检测报告;
7.项目执行期内全额100%的设备购置及销售发票;
8.项目执行期内形成的知识产权;
9.项目执行期内的销售合同及其他项目执行情况证明文件;
三、验收时间及注意事项
1.本年度项目验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;
2.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企业开展验收工作;
3.逾期未验收的企业,按照管理要求,将予以清理;
四、联系方式 、
西安市高新区内申报的企业直接联系高新区管委会:
联系人:杨杰
联系电话:88265931
材料报送地址: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都市之门A座1516室。
附件:西安市2013年创新基金立项项目清单.doc